分手后,可以要回恋爱期间花费的费用吗?
2021-11-30 16:30 作者:红娘在线 天气: 心情: 阅览次数: 次
今天接到一个男生咨询,有一对谈了三个月的情侣分手了,男方说恋爱期间吃喝玩乐和送礼物花了1万多,能否让女方返还一部分?为这个事我特意问了一个律师朋友: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,这期间为对方支付的吃饭、住宿、娱乐、旅游等费用属于消费性赠与,由于消费的现金已经不存在,并且一方向另一方赠予的也并非实物。
所以一旦恋爱关系终止,这种消费性赠与费用,无论是否以结婚为目的,无论赠与数额是否巨大,赠一方都很难向受赠一方主张返还。也就是说恋爱期间不管男方恋爱时用了多少钱来吃喝玩乐,送了多少礼物,只要不是女方主动索取,那么你就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手段来要回来,除非女方出于人道主义返还,当然,如果没有结婚,以彩礼名义给的女方的费用和东西是可以要回的。你明白了吗?